学生
教工
校友
考生
访客
Web VPN
阳江校区
一网通办
教学服务
会议通知
学校文件
学校简介
历史沿革
学校章程
现任领导
学校标识
校园风光
教务处
研究生院
重点学科
高水平大学建设
学位点建设
教学名师
精品课程
学报
科研平台
本科生
研究生
成人教育
港澳台生
国际学生
党政办
纪检监察室
党委组织部
党委宣传统战部
党委学生工作部
共青团
学生会
学生社团
学校要闻
通知公告
校园快讯
学术讲座
媒体海大
视频海大
推荐阅读
专题活动
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专栏
首页 > 新闻中心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重新修订广东海洋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3-05-06
编辑:
作者:研究生处
审核:
来源:研究生处
浏览次数:
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精神,经过广泛调研和讨论,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决定在2013年启动新一轮学术型、专业学位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修订工作。现将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以《广东海洋大学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意见》(附件1)和《广东海洋大学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意见》(附件2)为参考,充分尊重各学科、导师的意见进行此次修订工作。
2、方案的文本格式应按照《广东海洋大学攻读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示例规定完成,以便做到全校一致。见附件3-5。
3、对于硕士生必修环节的规定和评价应适当量化并注重其可操作性。
4、修订完成的培养方案,要求由学科方向学术带头人签字确认并在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通过后,2013年5月30日前,纸质版加盖公章送研究生处培养科,电子版发送至yxy_6@163.com。
研究生处
2013年5月3 日
上一篇:关于组织抗震救灾募捐援助雅安的捐款通知
下一篇:关于进一步加强硕士学位论文质量监控的通知
国家教育部
国家科技部
中国科教网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人社厅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信息公开
图书查询
招标信息
校内邮箱
人才招聘
学校地图
地址:中华人民共和国 广东省 湛江市 麻章区 海大路1号 邮编:524088 邮箱: xzb@gdou.edu.cn
电话: 0759-2383111、2383333(党政办)、2396115(本科招生)、2396172(就业)、2382451(成教招生)、2362175(非学历培训)、2396185(研究生招生)
教育收费咨询/投诉电话:0759-2383153,邮箱:cjgzbgs@gdou.edu.cn
Copyright © 版权所有:广东海洋大学 粤ICP备06058882号
粤公网安备 44081102000020号
<
旧版回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