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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信息

后勤集团食堂垃圾清运服务采购公告

时间:2023-04-25

编辑:后勤集团

作者:彭茂建

审核:曾昭茂

来源:后勤集团饮食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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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编号:HDJTYS2023—02

 

各供应商:

广东海洋大学就下列货物(服务),采用询价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进行报价。

一、项目名称:食堂垃圾清运服务采购

二、采购需求:湖光校区南园食苑、湖畔食苑、西岭食苑生产加工所产生的垃圾清运服务

三、预算金额:清运三个食堂的垃圾服务费(含车辆、工具、人工等费用)4600/一年按12个月计算,共55200元。

四、服务期限:壹年(从签订合同之日算起)。

五、说明

1.采购预算金额已包含车辆、工具、人工和税费等及实施过程中不可预见费用等。

2.服务要求详见(附件二《垃圾清运协议》)

六、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公民个人。如供应商为事业单位,则须提供等同于工商营业执照的有效证明文件。

2.参与现场报价的供应商代表如非法定代表人,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针对本次采购项目的授权委托书。

七、报价说明及要求

报价方式:在采购预算单价内,报出报价单价。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报价方式规定填写数字,否则其报价将会被视为无效报价。

2.报名登记、递交报价文件时间:20234281440分~1500分(北京时间),请各供应商在此时间段内在递交报价文件地点进行报名登记、递交报价文件,超时不再受理。

3.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0234281500分(北京时间)。

4.递交报价文件地点:湛江市霞山区解放东路40号广东海洋大学霞山校区第五食堂(步行街旁边)二楼666室。

5.报价文件要求:按照本公告《报价文件格式》(附件)进行填报、签章并密封提交,不按格式要求填写,其报价将会被视为无效报价。

6.在报价文件审查时,发现下列情形之一,报价文件将确定为无效报价:

1)报价文件没有密封提交;

2)不按格式要求提交材料、填报数字、签署、盖章;

3)不按采购“报价方式”要求进行报价;

4)不按“服务期限”填报日期;

5)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实质性要求

八、成交原则

1.满足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要求且报价单价最低者为成交供应商。

如果最低报价出现两个或以上供应商报价相同的情况,则最低报价相同的供应商须作二次报价,二次报价最低的为成交供应商;如再次出现最低报价相同,则在最低报价供应商中采用抽签的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

2.成交结果在采购人校园网上公示三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成交供应商须于三个工作日内与采购项目经办人联系服务事宜。成交供应商逾期未联系确定服务事宜,采购人可取消其成交资格,由此带来的损失由其自行承担,三年内不得参与采购人采购项目。

3.报价供应商必须达到三家(含三家)以上才能评审。如果报价供应商不足三家,则不能正常评审,由采购方另行决定采购的时间和办法。

九、服务及结算

1.成交供应商须联系采购单位联系人,确定具体服务时间和地点,按要求垃圾清运服务。

2.违约责任与赔偿损失

1)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本竞价公告规定的,成交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支付成交金额总价5%的违约金;

2)成交供应商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服务,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成交金额总价0.5%的数额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累计总额不超过成交金额总价的5%;逾期半个月以上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采购人的经济损失由成交供应商负责承担;

3)成交供应商未履行售后服务,或者售后服务不符合约定的,成交供应商应按照成交金额的5%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4)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收接受服务,到期拒付服务款项的,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偿付成交金额总价的5%的违约金。采购人逾期付款,则每日按成交金额总价的0.5%向成交供应商偿付违约金,违约金累计总额不超过欠款总价的5%;

5)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处理。

4.付款方式:

每月服务结束,采购方收到成交供应商出具的境内服务结算款全额正规发票后,在15个工作日内支付结算款给成交供应商。

十、重要说明

1.本采购公告及需求不发售纸质资料,均以本公告及附件的电子文档为准。

2.如采购公告采购需求列表预算单价金额与附件中预算单价金额表述不一致,则以采购公告采购需求列表金额为准。

3.供应商须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报价行为的合法性负责,如弄虚作假或违纪,经查实后立即取消其报价资格,并将其列入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同时在广东海洋大学校园网上进行实名通报,三年内禁止参加广东海洋大学及附属单位的采购活动。

4.如果成交供应商严重违反项目要求(如延期服务、服务质量标准不符合要求等),并在收到需方违约通知(包括电话、传真、邮件等方式)后5个工作日内仍未能改正违约行为,需方可立即终止本项目,由此造成的需方经济损失由供方承担。

十一、询价会议流程

1.供应商现场登记并递交报价文件。

2.截止时间后,供应商或评委检查报价文件密封性。

3.评委审查报价文件。

4.评委向供应商反馈报价文件审查情况,并现场公布报价文件无效情况。

5.评委唱出各供应商报价文件信息。

6.评委公布项目的成交供应商。

7.成交供应商离开询价会议室。

8.评委出具项目成交信息及结果。

十二、联系信息

联系人:彭老师

联系电话:0759-2396068

联系地址:后勤集团饮食服务中心(湖光校区行政八号楼202室)

采购信息查询:http://www.gdou.edu.cn/(广东海洋大学网站)

 

 

 

 

 

广东海洋大学后勤集团

2023425

 

 

 

 

附件  报价文件格式

广东海洋大学货物(服务)询价采购

报价文件

【采购项目编号:HDJTYS2023—02

报价人名称:

日期:


、资格证明文件材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报价声明(加盖公章,如法人代表本人现场报价,则无需提供)。

3.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法人代表本人现场报价,则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注:如果是以公民个人身份报价,无须提供以上1至3项的资料,但须提供公民个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和个人无犯罪记录证明。

4.报价书。

5.请提供资格证明文件,格式自拟。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报价声明

致:广东海洋大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供应商公司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姓名)(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为我公司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广东海洋大学货物(服务)询价采购【采购项目编号:HDJTYS2023—02】的报价活动。代理人在递交报价文件、在报价以及谈判过程中所签订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我方声明:

1.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询价采购公告文件,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我方完全理解成交原则并完全服从采购人的评审结果。

2.我方所提供的一切报价文件材料均真实、合法,我方愿承担相应的全部法律责任。我方近三年来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未曾有出现重大违法记录。

3.本报价文件有效期为自报价之日起60个日历日。若我方成交,有效期相应延长至到项目验收通过之日。我方同意按采购公告的要求履行成交后的义务,若我方行为不当而损害了采购人的合法权益,我方愿在任何时候无条件承担相应的过失责任和经济赔偿。

4.与本次报价有关的联系方式:

地址: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

 

供应商:(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三、报价书

 

项目名称

采购预算单价

报价单价

服务期限

食堂垃圾清运服务采购

4600元/月

/月

一年

报价要求及说明:

   1.供应商须对《报价书》内容进行报价,报价必须是唯一的,多报、漏报均视为无效报价。

 2.报价方式:在采购预算单价内,报出报出报价单价。

   3.报价和结算均以人民币为单位。报价已包含车辆、工具、人工和税费等及实施过程中不可预见费用等。供应商在报价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不论成交与否均自行负担。

 

 

 

供应商(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月___日

 

 

 

 

附件二:

垃圾清运协议

甲方:

乙方:

 

经双方协商,甲方同意将食堂的垃圾交由乙方清运。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制订本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一、清运地点及内容

广东海洋大学湖光校区南苑食苑、湖畔食苑、西岭食苑生产加工所产生的垃圾清运。

二、合同期限:壹年(从签订合同之日算起)。

三、双方的责任

(一)、乙方每天负责及时将甲方堆放在各食堂垃圾屋里的垃圾装车运至垃圾转运站。

(二)、装车后要及时打扫,保持地面清洁卫生。

(三)、交通工具、油料及在运输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概由乙方负担。

(四)、甲方每月给乙方结算清运费。结算标准:每年按12个月计算,每月 元。

四、违约责任

(一)乙方必须按时清运。超过一天扣减清运费50元;超过二天扣减150元;超过三天扣减200元并终止合同。

(二)甲方不得拖欠乙方的清运费。超过三个月时,向乙方支付3‰的违约金。

五、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在合同期内双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的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作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签订日期:        

 

地址:中华人民共和国 广东省 湛江市 麻章区 海大路1号 邮编:524088   邮箱: xzb@gdou.edu.cn

电话: 0759-2383111(党办)、2383333(校办)、2396115(本科招生)、2396172(就业)、2382451(成教招生)、2362175(非学历培训)、2396185(研究生招生与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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