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属公办学校国有资产对外出租出借管理试行办法》(粤教财〔2021〕3号)相关规定,我司为做好商铺招租工作,经2025年第16次校长办公会研究,同意资产经营公司对空置商铺进行公开招租,现拟对招租商铺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基本情况:本次拟招租商铺分布霞山校区共计23组。
二、拟出租用途:服务师生、教学科研等项目。
三、租赁期限:按省厅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的租期规定,本次拟招租商铺租期原则上不超过五年。
四、租金标准:租金以最后中标价格为准。
五、公示时间:2025年10月24日至10月29日。
在公示期间,个人和单位(部门)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资产经营公司反映公示商铺的情况和问题。以个人名义反映的须留真实姓名及提供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反映应加盖本单位印章,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
联系方式:麦老师(0759-2339125)
电子邮箱:zcgs@gdou.edu.cn
受理地点:勤海楼306室
附件1.拟出租商铺明细表
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