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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信息

广东海洋大学建校90周年高质量发展大会租车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时间:2025-10-30

编辑:后勤保障部

作者:陈华昌

审核:蔡则天

来源:后勤保障部综合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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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供应商:

广东海洋大学就下列服务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报价。

一、项目名称:广东海洋大学建校90周年高质量发展大会租车服务项目

二、采购需求:①租用大众帕萨特小轿车10辆,车龄3年内,车辆使用性质为租赁;②别克GL8商务车40辆,车龄3年内,车辆使用性质为租赁;③丰田考斯特中巴6辆,车龄3年内,车辆使用性质为旅游客运;④宇通大巴车10辆,车龄3年内,车辆使用性质为旅游客运。

三、预算金额: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150000元)。

四、最高限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金额。

五、服务期限:2025年11月21日0时到2025年11月22日23时59分

六、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必须具备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且具备与本项目采购内容相关的经营范围。如供应商为事业单位,则须提供等同于工商营业执照的有效证明文件。

2.信誉要求: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七、相关说明

1.本次车辆租赁,供应商负责提供车辆及配备驾驶员。

2.供应商在报价时不得更改内容。

3.服务要求:

(1)供应商应具有《道路运输许可证》或《小微型客车租赁备案证明》,所提供的车辆需符合国家交通管理规定及安全环保等国家相关最新的标准要求,车辆性能良好,为交通部门检验合格车辆。

(2)供应商负责提供车辆以及每车配备驾驶员,并承担燃料、车辆维修、年检费、保险、清洁等费用。

(3)大巴车、中巴必须参保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责任险、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200.00万元)和道路客运承运人责任保险(每个座位40.00万元);商务车、小轿车必须参保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责任险、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300.00万元)和道路客运承运人责任保险(每个座位60.00万元)。

(4)供应商至少安排1名专员与采购方对接,共同做好车辆调度工作。

(5)供应商应提供应急及事故处理方案,且对应急故障事件、事故等处理具有完善的流程及细则,有专人负责。供应商除采购方所租车辆外还应具备10%的同款备用车辆,接到采购方报告车辆出现故障或事故时,供应商应及时给予解决,应立即调派同等条件或以上的车辆给采购方使用。

(6)供应商必须按合同所约定时间、地点无偿将车辆安排到位,必须保证车辆性能良好、整洁、设备齐全、无任何碰、刮现象,使用过程中清洁费用由供应商支付。

(7)供应商每车至少配备1名驾驶员,驾驶员需有3年以上驾龄、身体健康、形象佳、服务态度好,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在服务过程中驾驶员因故无法驾驶车辆的,供应商应立即更换驾驶员。

(8)租赁费用支付方式:采用银行转账方式支付。供应商需按采购方实际租用车辆情况(车牌号码、用车天数)开具发票,采购方需在收到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租赁费。

八、报价说明及要求

1.本项目应以人民币对所有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报价;报价应为所投项目的最终报价,包含一切技术服务、税费及实施执行过程中的不可预见费用等所有的含税费用。

2.报价材料要求:

(1)供应商报价时需提供以下材料:①报价文件(需按采购方提供的报价文件格式制作);②供应商工商营业执照或等同于工商营业执照的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需加盖供应商公章);③须附委托代理人和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如供应商在报价文件中未全部提供以上材料,视为无效报价。

(2)密封要求:①每页报价材料必须加盖公章并装钉密封,密封袋需贴封条加盖公章,并在密封套外侧注明:采购项目名称、报价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②如因供应商密封不严导致报价材料非人为因素过早启封的,采购方对误投或提前启封概不负责;③未按密封要求密封或非采购方原因提前启封的报价材料作无效报价处理,采购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采购结束后,采购方不退报价材料回给供应商(报价人)。

3.参加报价截止时间与方式:①报价截止时间:2025年11月4日15时00分;供应商携带密封好的报价文件于2025年11月4日15时00分参加现场询价评审,请供应商提前30分钟到现场登记;②采购方参加现场询价评审地址:广东海洋大学后勤保障部综合服务中心会议室,联系人:吴老师,联系电话:13828298359;③非采购方原因导致报价材料丢失的,采购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九、评审

由采购方2025年11月4日15时00分自行组织现场评审。报价供应商须达到三家以上(含三家),才能进入评审会议流程,以价格最低确定成交供应商,如果出现报价相同的情况,现场采取随机抽签方式确定成交单位。经过评委审查,符合资格要求供应商未达到三家以上(含三家),项目采购失败。由采购方另行确定采购方式和时间。

评审结果将在需方网站(www.gdou.edu.cn)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进入评审环节后,项目采购不论是否成功,报价人已递交的报价文件均不予退还。

十、验收:按采购的规格型号数量和国家有关的规定、规范进行。

十一、付款:此项目以中标方投标报价金额进行结算,采购方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经验收通过,采购方收到成交供应商出具的全额正规发票后,在30个工作日内支付款项。

十二、违约责任:

1.双方确定的交货期限时间内,成交供应商未能按时完成采购项目要求的,采购方有权终止采购项目。

2.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车辆(含驾驶员),不符合合同规定或国家有关的规定、规范的,采购方有权拒收。

3.如无正当理由,采购方不能随意拒收。

十三、联系信息

联系人:吴老师;

联系电话:13828298359

联系地址:湛江市麻章区海大路1号广东海洋大学(湖光校区)运输服务部102室

十四、附件:

报价文件(模板)

 

广东海洋大学后勤保障部

2025年10 月30日  

地址:中华人民共和国 广东省 湛江市 麻章区 海大路1号 邮编:524088   邮箱: xzb@gdou.edu.cn

电话: 0759-2383111、2383333(党政办)、2396115(本科招生)、2396172(就业)、2382451(成教招生)、2362175(非学历培训)、2396185(研究生招生)

教育收费咨询/投诉电话:0759-2383153,邮箱:cjgzbgs@gdo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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