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广东海洋大学湖光校区和霞山校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采购需求调查
二、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25000元(贰万伍仟元整)
三、评标方法:最低评标价法
四、评标时间:2026年3月29日
五、评标地点:广东海洋大学湖光校区后勤保障部106室
六、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采购需求调查项目,采用询价招标方式采购。招标文件已按规定发布,各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或邮寄了投标文件。截至投标截止时间,共收到有效投标文件6份。投标报价情况如下:
序号 |
报价人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1 |
广东岭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800.00 |
2 |
广东诚曦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3800.00 |
3 |
广东威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4500.00 |
4 |
广东普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湛江分公司 |
8500.00 |
5 |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
23800.00 |
6 |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
25000.00 |
评标委员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对各投标人的投标资格、投标报价、响应情况等进行全面评审。
七、报价有效性评审意见
(一)关于报价800元的评审意见
该投标人报价800元,与项目预算25000元差距极其悬殊,远低于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合理成本,也显著低于其他所有有效报价,不具备合理履约能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投标报价低于成本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之规定,经评标委员会一致认定:该投标人投标报价低于成本,否决其投标,投标无效,不参与后续中标排序。
(二)关于报价3800元、4500元的评审意见
上述两家投标人报价分别为3800元、4500元,均显著低于项目预算及合理市场价格区间,属于异常低价情形。为保证采购质量、防范履约风险,评标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澄清程序,向上述投标人发出《异常低价报价合理性澄清说明通知》,要求其在规定时限内提交详细成本构成说明、相关证明材料及书面承诺。
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澄清回复情况进行复核:上述两家投标人能够提供充分依据,证明报价不低于其自身个别成本,认定投标有效;
(三)关于报价8500元的评审意见
该投标人报价8500元,处于合理市场竞争区间,与其他报价相比无明显畸低情形,报价依据充分、响应完整,未发现低于成本及其他违法违规情形。
经评审:该投标有效,可参与后续中标排序。
八、评标结果
1.报价800元:低于成本,否决投标,无效;
2.报价3800元、4500元:异常低价,经澄清复核后确认最终报价有效;
3.报价8500元:投标有效。
4.报价23800元和25000元投标有效。
评标委员会在有效投标范围内,按照报价由低到高排序如下:
序号 |
报价人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名次 |
1 |
广东诚曦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3800.00 |
1 |
2 |
广东威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4500.00 |
2 |
3 |
广东普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湛江分公司 |
8500.00 |
3 |
4 |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
23800.00 |
4 |
5 |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
25000.00 |
5 |
按照最低评标价法推荐中标候选人为:广东诚曦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九、评标委员会成员:田盼雨、周彩、杨清,监督员:许小燕。
广东海洋大学后勤保障部
2026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