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区各党总支、党支部:
为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党建工作标准》和《广东海洋大学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等文件精神,严格发展党员工作程序,规范和加强入党积极分子教育培训工作,促进提升发展党员工作质量,根据《中共广东海洋大学委员会关于入党积极分子与发展对象教育培训的实施意见(试行)》(广海大党〔2022〕156号),结合阳江校区实际,经阳江校区党委(分党校)研究,决定开展2025年第1期入党积极分子教育培训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及培训目的
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坚定共产主义信仰、培养党性、提高素质为重点,对培训对象开展党的基本知识、党性党风党纪、党的历史与优良传统和形势政策等教育培训,提升政治觉悟和理论素养,强化思想入党,坚定理想信念。
通过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党的历史和优良传统、作风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党徽党旗知识学习等,教育引导入党积极分子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忠诚拥护“两个确立”,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记党的性质宗旨,坚定理想信念,自觉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过程中贡献力量。
二、培训对象
截至2025年6月6日,经校区各党支部讨论确定并完成备案手续的入党积极分子,包括学生和教师。入党积极分子中如有取得县处级以上党校或普通高等学校党校颁发培训合格证书的,可以不参加培训,但取得培训合格证书超过2年的仍需重新参加培训。
三、培训内容
入党积极分子的每期集中培训时间为12学时,培训主要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与指示批示精神等内容,课程和日程安排见培训班教学安排表(附件1)。
四、培训方式
本次培训班采用理论教学、实践教育学习结合小组主题研讨的方式,具体包括课程学习、实践教育、主题研讨、党课自修、撰写思想汇报等环节。
1.理论教学(6学时)。必修课4学时、选修课2学时,每门课程或每个专题1-2学时。必修课主要学习中国共产党的性质、宗旨、指导思想与最高理想,发展党员的程序、条件及党员的义务与权利;选修课程为:中国共产党的光辉历程,关于党的重大决策部署精神之时事政治专题教育,中国共产党的先进性与纯洁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等。在理论教学中注意融入关于意识形态、党旗党徽知识等教育内容。(此项工作由组织人事部统一组织安排,6月15日前完成,各党支部配合)
2.实践教育(2学时)。包括到党员教育基地或红色教育基地参观学习、开展志愿服务、参加社会公益等主题实践活动(一般就近开展),以及观看党性教育影视片。(此项工作由各党支部负责组织,6月25日前完成)
3.分组研讨(2学时)。参训学员按支部分成若干小组(可视情况合并小组),围绕“入党意味着什么?作为入党积极分子在日常学习与工作中应如何自觉发挥作用?作为一名入党积极分子,如何端正入党态度、创造条件,积极争取早日加入党组织?”等主题,结合培训学习内容进行研讨。(此项工作由各党支部负责组织,6月25日前完成)
4.自学研读。《入党教材(中组部组织一局编著,党建读物出版社出版)》《中国共产党章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问答》《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论中国共产党历史》《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中国共产党党徽党旗条例》,以及党的重要工作报告与重要文献等。(此项工作由各党支部负责通知学员自学,6月25日前完成)
5.结业考核(2学时)。为检验入党积极分子的培训学习效果,帮助学员强化理论基础,增强政治意识,提升党性修养,采用参训表现与撰写参训心得体会(不少于800字)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结业考核,其中参训表现成绩占30%、参训心得体会成绩占70%,总成绩在75分(含)以上者为合格。参训表现成绩主要根据学员的上课出勤、课堂表现、分组研讨、学习笔记、实践教育及其他相关表现情况进行评定。(此项工作由各党支部负责研定分数并报组织人事部,6月25日前完成)
6.培训档案与结业证明。校区分党校统一收集和保管入党积极分子参加集中培训的学员名册、教学安排与学籍材料等相关档案,对考核合格者应出具结业证明并及时归入其学生或人事档案。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结业证明,由校区分党校编制出具并加盖校区党委的公章。
五、教师聘用
授课教师原则上应从学校党校或校区分党校兼职教师中聘用,根据培训需要,可以聘请符合党校教师选聘条件的校外专家学者等人员进行授课,并确保其教育教学的理论、观点、内容与党中央相关精神保持高度一致。
六、培训课酬
经学校分党校审批同意的培训教学安排,将根据学校有关规定予以发放课酬。
七、相关要求
各党总支、党支部要高度重视入党积极分子教育培训工作,严格把关,加强管理,指定专人(一般为组织员)组织并督促指导积极分子按时完成课程学习、实践教育、主题研讨、党课自修、撰写思想汇报等环节的工作,并积极配合党校开展的相关工作,及时报送培训材料。
学员参训期间原则上不得请假,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不得在课堂上看手机和其他书籍;上课认真听讲,做好学习笔记,积极参加研讨和实践活动,撰写心得体会。无故缺席培训者、不按要求提交心得体会者、有其他违纪行为者,将被取消结业资格。
请各党总支、党支部于6月6日前将参训学员名单(附件2)报送组织人事部(签字盖章纸质版交至海纳楼721,可编辑电子版发至邮箱yjzz@gdou.edu.cn)。
联系人:梁嘉超,联系电话:0662-2162721
附件:
1.阳江校区党委分党校2025年第1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教学安排表
2.阳江校区党委分党校2025年第1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参训学员名单
3.广东海洋大学入党积极分子集中培训鉴定表
4.阳江校区党委分党校2025年第1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合格学员名单
中共广东海洋大学阳江校区委员会分党校
2025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