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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规范阳江校区校园内宣传条幅悬挂管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5-31发布者:林以兰作者:林以兰审核:毛琪来源:综合事务部浏览次数:

各单位、部门:

为营造健康文明、整洁有序的校园环境和良好的育人氛围,进一步规范校园内宣传条幅悬挂秩序,加强宣传阵地建设管理,根据学校《广东海洋大学校内横幅悬挂管理办法》的通知(党办〔2011〕5号),结合阳江校区实际,现将校园内悬挂宣传条幅、标语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内容审核原则

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条幅内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违反国家相关政策,要积极健康、用语准确、用字规范。

(一)各部门主办的会议及活动需要悬挂条幅的,由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审核;

(二)校区级学生组织开展的学生活动需要悬挂条幅的,由学生事务部负责审核;

(三)二级学院学生组织开展的学生活动需要悬挂条幅的,由二级学院相关负责人负责审核;

(四)与校内部门、二级学院有业务联系的校外单位的非盈利性宣传条幅,由其合作的校内单位审核。

二、悬挂规范要求

条幅的制作要统一标准,整洁有序,制作材料原则上应为红色布料,字体颜色为白色或黄色。活动类条幅应只在活动期间悬挂,公益宣传类条幅悬挂时间一般不超过7天。悬挂期满后由负责单位组织人员及时拆除(如需延长悬挂时间,请在审批表注明)。条幅悬挂期间,负责单位应当做好日常维护和安全保障工作,标语出现破旧不整或不安全情况的,负责单位应当及时更换。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在校园内悬挂条幅、标语等。严禁在灯杆、树上、教学楼和宿舍楼外墙体上张贴标语及其他宣传物。教学、科研、办公区域一律不准悬挂纯商业性条幅。对违规、过期悬挂和张贴的宣传条幅,将予以清除,并进行通报。

三、登记备案流程

审核审批登记备案具体流程为:①填写申请表(附件1)—②申请部门领导审核—③综合事务部或学生事务部审定备案—④悬挂。各单位按要求填写申请表后,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于活动开始前2日报综合事务部或学生事务部,经批准后,在指定地点、位置(详见附件2)和规定时段悬挂。

附件:

1.阳江校区校园内宣传条幅悬挂申请表

2.阳江校区横幅位置图册

广东海洋大学阳江校区管委会

2022年5月31日

地址:广东省阳江市江城区罗琴路1号,邮编:529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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