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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海洋大学阳江校区食堂成本核算制度

发布时间:2022-07-25发布者:陈敏婕作者:后勤保障部审核:袁仁广来源:后勤保障部浏览次数:

为加强食堂饮食成本核算的准确性与及时性,以便准确定价,正确计算收入与成本,增强饮食工作的透明度,特制定本制度。

一、食堂成本核算实行两级核算。校区后勤保障部以食堂为核算单位,对食堂进行综合成本核算;各食堂以班组为核算单位,对本食堂进行综合成本核算。

二、各食堂设成本核算员。成本核算员负责从材料出库开始对生产、销售过程进行全程核算。

三、各食堂操作人员对每种菜肴应按要求切配,核算员必须按主配料、调料投入多少,计算菜肴的单位成本并向食堂经理汇报。

四、对每餐销售情况,成本核算员要及时统计、登记入账,清点剩余食品并折款进行当日当餐核算,于次日8:30前将当日成本核算情况向食堂经理汇报。

五、后勤保障部定期带领人员对各食堂进行抽查,检查菜肴成本核算是否真实准确。

六、在每月底,各食堂仓库管理员和食堂经理应做好准备,配合并参加库存盘点汇总。

七、后勤保障部人员和各食堂经理应对核算结果进行分析,找出盈、亏的原因,不断提高管理水平,积极增收节支。

八、各食堂应于每月1日(遇节假日顺延至节假日结束后的第1天)中午前,将当月应入账的收入、支出送达后勤保障部。

九、对于未收到款的餐费收入,各食堂应积极催收,不得长期挂账。对于催收力度不够、不及时的人员,食堂经营方可以从当事人工资中扣回有关应收款。食堂经理离任时,必须将任职期间的应收款予以结清,否则从当事人工资中扣回有关应收款。

十、成本核算员应忠于职守,爱岗敬业,做好食堂经理的助手,以主人翁的姿态做好工作。对于在工作中玩忽职守、弄虚作假、不负责任的,将视其情节轻重给予处理直至解聘。

后勤保障部

地址:广东省阳江市江城区罗琴路1号,邮编:529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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