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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阳江校区2021-2022学年全日制本科生素质综合测评及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8-18发布者:蔡明灯作者:蔡明灯审核:翁江峰来源:学生事务部浏览次数:

各单位、部门: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营造良好学习氛围,培养符合新时代要求的高素质人才,促使学生综合素质的全面发展。根据《广东海洋大学全日制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审办法》(校学生〔2021〕29号)和《广东海洋大学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办法》(校学生〔2020〕13号)等文件要求以及校本部的工作安排,现就阳江校区2021-2022学年全日制本科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及奖学金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评与评审对象

本次综合测评及奖学金评审的对象2021级全日制本科生。

二、学生素质综合测评

全日制本科生素质综合测评是对学生在校素质与实践能力的综合量化,其结果是评定校优秀学生奖学金、国家类奖学金及相关荣誉称号的重要依据。各学院要严格执行本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实施细则,组织辅导员、班主任、学生认真开展2021-2022学年学生素质综合测评的审定、公示等工作,并按各级奖学金评审要求做好校优秀学生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的评审和公示等工作,妥善保管好相关材料。

三、优秀奖学金评审

2021级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按《广东海洋大学全日制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审办法》(校学生〔2021〕29号)执行,即享受人数不得超过全院学生人数的30%,原则上一等奖为3%、每人每学年2000元,二等奖为7%、每人每学年1000元,三等奖为20%、每人每学年800元。各学院本次优秀学生奖学金名额详见《阳江校区各学院2021-2022学年优秀学生奖学金名额表》(附件1)。

四、具体要求

各学院要在9月25日前完成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初评,10月12日前完成校优秀学生奖学金初评。在校区网页完成公示后,将本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实施细则、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得者名单、学生奖学金评审表、优秀学生奖学金发放汇总表等材料(范式见附件)的纸质文档送交学生事务部审核,同时将相关材料的电子版发至邮箱:xsswb@gdou.edu.cn。

五、注意事项

(一)实行学分制培养,专业文化素质分核计方式为个人该学年所选全部课程(含必修课和选修课)的学分加权平均绩点,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小数,任一门课不及格即取消奖学金评选资格。

(二)为提高班级积极性,一等奖学金原则上每个班级至少评选一名,一、二等奖学金总额不得超过10%。若一等奖学金有空缺,可将名额调至二等奖学金使用,若调整后二等奖学金名额还有空缺,可以将名额调至三等奖学金使用。各学院需调整班际间一、二、三等奖学金名额的,只能在同年级同专业范围内统筹调整,但不能突破总量。

(三)优秀学生奖学金发放汇总表以班为单位用A4纸制表,按统一格式打印后由获奖学生本人用黑色钢笔签领,不得涂改涂写。制表人为具体负责评审工作的班主任或辅导员,复核人为本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并在各发放签领表左上角加盖本学院公章。

(四)转专业学生的综合测评在原班级进行,奖学金评定参考原班级排名,各班级分配名额按照实际在校生比率分配。

(五)学校已经上线智慧学工-综合测评模块,各学院可根据综合测评进度安排使用该系统,系统技术支持人员:陈志超(18613159705)。

附件:1.阳江校区各学院2021-2022学年优秀学生奖学金名额表

2.阳江校区2021-2022学年综合测评及奖学金相关表格范式

广东海洋大学阳江校区管委会

2022年8月18日

附件1

阳江校区各学院2021-2022学年优秀学生奖学金名额表

学院

2年级班级数

2年级在校生人数

一等奖学金人数

二等奖学金人数

三等奖学金人数

奖学金总人数

机械与能源工程学院

4

136

4

10

27

41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

66

2

5

13

20

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

4

142

4

10

28

42

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

2

71

2

5

14

21

商学院

8

272

8

19

54

81

合计

20

687

20

49

136

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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