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阳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关于做好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有序衔接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经个人申请、学院复核和校区审核,现对符合申请条件并通过复核的拟资助学生名单进行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
在公示期限内,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学生事务部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客观公正,且表明身份并提供联系方式,否则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24年9月25日至2024年9月30日止。
联系人:蔡老师
电 话:0662-2162136
邮 箱:xsswb@gdou.edu.cn
办公地点:海纳楼743室
学生事务部
2024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