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根据2025年春季学期教学工作安排,为维护正常教学秩序,保障新学期教学工作顺利展开,校区组织开展第一周本科教学检查,现作如下安排,请遵照执行。
一、检查时间及范围
3月3日至3月7日,每天按大节上课时间、分五个时段,对校区课堂教学情况进行巡查。
二、检查形式及要求
(一)教学单位自查。各教学单位负责检查本单位课堂教学情况,由单位领导、教学管理人员、系(室)主任、辅导员、班主任等组成检查小组。单位行政一把手任组长,主管教学工作的领导任副组长,组织具体实施,具体安排由各教学单位负责组织落实。
(二)校区统查。校区组织对全校本科课堂教学运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由校区领导、教学督导、相关职能部门、教学科研部人员,及各学院副处级及以上领导和教务员组成。其中,校区领导、教学督导、相关职能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安排巡查时间、地点;各学院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派人员参加检查工作,由学院副处级及以上领导、教务员人员共同进行教学巡查。《2025年春季学期第一周课堂教学巡查安排表》如下:
2025年春季学期第一周课堂教学巡查安排表

三、检查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学院参加统查人员安排。请各教学单位根据2025年春季学期第一周课堂教学巡查安排表,落实检查人员,3月4日前,将检查人员名单及具体安排的可编辑文档和打印盖章的PDF版材料发到教学科研部邮箱gdouyjjyk@gdou.edu.cn,加盖公章的纸质版报教学科研部(海纳楼737)。
(二)检查用课表上传。教学科研部提前教学检查日一天在企业微信阳江校区教学科研群上传校区课表,各教学单位及有关检查人员自行下载。
(三)参加校区统查的人员,根据《广东海洋大学课堂教学管理实施细则》(校教务〔2020〕58号)的有关规定进行检查,内容包括教师是否按课表上课、学生上课情况、课堂教学秩序等。
(四)参加检查人员要准时到位,如有特殊情况必须请假,请提前找人替补,不得缺席。
(五)检查人员要高度重视,认真履行职责,及时发现并处理出现的问题,以确保教学秩序正常稳定。
(六)检查时须2人同时在场,对有问题的课室详细准确记录,检查结束查课人员在企业微信进行课堂评价并及时进行提交,以便了解巡查结果和学期结束进行汇总上报。
(七)发现无人上课教室,须走进教室内,看黑板上有无写明调到其他教室。
(八)课表上没排有课,但事实上在上课的,须将教室号记下来,并在系统提交检查结果时说明。
(九)检查完毕后,须在2日内通过企业微信工作台的“教务系统”提交检查结果,具体操作详见附件1《教学巡查操作指南》,操作过程如有问题请联系教学科研部杨静。
领导如有听课,建议在企业微信中提交,具体操作见附件2《领导听课评价操作指南》;如记录在听课记录本,请做好保存留档。
(十)各教学单位要及时总结教学检查工作的经验,对发现的问题与不足予以整改,书面总结材料以书面和电子文档形式,于第二周星期五(3月14日)前报教学科研部,其中书面材料要经教学单位领导签字、盖章。职能部门要主动检查解决影响教学运行的问题。
(十一)教学科研部汇总校区教学检查结果,及时通报有关情况。职能部门要主动检查解决影响教学运行的问题,重大问题要及时向校区领导汇报并妥善解决。
(十二)如有变动,以临时通知为准。
四、其他事项
工作联系人:教学科研部杨静,电话:0662-2162085;18171270337;电子邮箱:gdouyjjyk@gdou.edu.cn,办公地点:海纳楼737室。
附件:
1.教学巡查操作指南
2.领导听课评价操作指南
3.第一周教学科研部人员教学检查安排表
阳江校区教学科研部
2025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