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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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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学校2024年实验室安全研究项目和开展学校2022年实验室安全研究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作者:资产设备部   时间:2023-09-30   点击数:

各单位、部门:

为切实做好实验室安全研究与标准建设,提升学校实验室安全治理能力和水平,根据《广东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专项行动的通知》《广东海洋大学实验室安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工作安排,经研究,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24年实验室安全研究项目申报和进行2022年实验室安全研究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4年实验室安全研究项目申报事项

(一)研究内容

1.高校实验安全管理人才队伍建设;

2.高校实验室安全教育与文化研究;

3.高校实验室(实训基地)安全管理体系与机制研究;

4.高校实验室(实训基地)安全事故防范机制、技术、装置研究;

5.实验室(实训基地)安全监测、预警及应急管理体系研究;

6.高校实验室(实训基地)安全管理理念、方法、手段的改革与创新;

7.其它。

(二)申报注意事项

1.每名申请人只限主持申报1个项目,最多可再参与1个项目的研究工作;以往年度没有结题的申请人,原则上不能作为主持人申报本年度项目。

2.经费资助额度为1万元/项。

3.项目研究年限原则上不超过1年。如有特殊情况,经申请批准至多可以延期1年(请项目主持人在研究期限到期前提交《项目延迟结题申请表》(附件3))。

4.项目研究开始时间为2025年1月1日起。

(三)申报材料要求

1.项目申请人需填写《项目申报书(2024)》《项目申报推荐汇总表》(附件1、2)。

2.各单位(部门)收集和汇总本单位申报材料,对申报项目进行资格审查,填报单位审核意见后,报送资产设备管理部。

(四)研究工作和研究成果要求

1.研究工作要坚持改革思维和体制创新意识,突出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广泛开展调查研究,既立足学校(院)实际,着力解决学校(院)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遇到的实际问题,又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研究提出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发展的相关构想。

2.研究工作要注重成果转化和应用,研究成果既要具有适度前瞻性,更要具有可操作性,可为学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提供技术支撑和工作指引。

3.研究成果以研究报告、著作、论文、发明专利、技术规范(标准)、课件、视频、技术解决方案等形式呈现。

(五)学校评审

资产设备管理部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根据专家评审意见择优立项不超过12个项目(湛江三个校区不超过10个,阳江校区不超过2个),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立项发文。

(六)申报截止时间

申报截止日期为2024年10月15日,逾期不再受理。

(七)材料报送

各单位(部门)于10月15日前将纸质版《项目申报书(2024)》(一式两份)《项目申报推荐汇总表》(附件1、2)报资产设备管理部实验室安全技术科(行政楼502室),相关材料电子版同时发至邮箱:zccaqjsk@gdou.edu.cn。联系人:叶一苇;联系电话:2383531。

二、2022年立项项目结题验收事项

(一)验收项目

2022年立项的广东海洋大学实验室安全研究项目。

(二)具体要求

1.申请结题的项目负责人需下载对应的结题材料包,填写《项目结题验收表》(附件4)。

2.材料打印装订要求:

广东海洋大学实验室安全研究项目结题材料《项目结题验收表》(含成果证明)、原《项目申报书》复印件等排序装订2份。

3.材料报送要求:

12月20日前,项目负责人须将结题材料纸质版提交至各学院办公室。12月31日前,各学院办公室将纸质版材料提交资产财务部实验室管理办公室(海纳楼725室);相关材料电子版同时发至邮箱:zccaqjsk@gdou.edu.cn。联系人:冯浩轩,电话:2162095

4.注意事项

本次结题验收结束后,2022年实验室安全研究项目没有按期结题的原则上不再组织结题验收(申请延期并获批同意的除外);本次参与结题验收的项目将不再受理变更事宜。

2022年立项项目不能按期结题且不办理延期结题手续,或办理延期结题手续,延期1年仍不能按期结题的,将做撤项处理,由此产生的责任自负。

附件:

1.广东海洋大学实验室安全研究项目申报书(2024)

2.广东海洋大学2024年实验室安全研究项目申报推荐汇总表

3.广东海洋大学实验室安全研究项目延迟结题申请表

4.广东海洋大学实验室安全研究项目结题验收表(2022)

广东海洋大学  

2024年9月30日

财务大厅:0662-2162093

地      址:广东省阳江市江城区罗琴路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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