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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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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学校2024年秋季学期实验室化学品盘点工作的通知

作者:资产设备部   时间:2024-10-12   点击数:

各单位、部门:

为进一步提高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水平,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等上级主管部门及学校相关工作要求,探索形成科学、规范的实验室化学品工作机制,厘清实验室化学品底数,优化实验室化学品的配置和使用,形成实验室现存药品动态使用台账,现开展实验室化学品盘点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盘点时间

2024年10月11日-11月15日。

二、面向单位

水产学院、食品科技学院、滨海农业学院、化学与环境学院、海洋与气象学院、机械工程学院、分析测试中心及其他使用实验室化学品的学校二级单位。

三、盘点范围

本单位所有实验用化学品(含管控类化学品,包括易制毒、剧毒品、易制爆、爆炸品、麻醉品等(详见附件1)。

四、工作要求

根据“一岗双责,党政同责,失职追责”、“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坚决贯彻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履行安全职责。实验室化学品盘点工作按全面自查(摸底)与盘点,数据确认与上报,部门汇总与抽查(现场复核)等步骤进行,具体要求如下。

(一)盘点工作由单位分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领导统筹,实验室(中心)负责人全面负责,其他管理实验室化学品的教职工与实验室安全员协助进行。‌

(二)各单位对化学品已购买或登记入库化学品的种类和数量与实际库存进行清查盘点,做到全面、准确,账物相符。

(三)资产设备管理部将根据各单位盘点结果,对库存化学品的记录进行抽查,对实验室化学品管理不善,长期不进行盘库登记或库存较多、工作台账缺失,以及盘点上报数据不真实的单位,根据上级及学校有关规定,将对相关单位实验室的经费和化学品购置进行必要控制。

五、材料提交

各学院按要求完成化学品库存盘点,并提交盘点表(详见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zccaqjsk@gdou.edu.cn;纸质版由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后送至资产设备管理部(实验室安全技术科,行政楼502)。

咨询联系人:叶一苇;联系电话:2383531。

六、阳江校区的实验室化学品盘点工作由校区资产财务部参考本通知有关要求,自行组织实施。

附件:1.实验室管控类化学品目录

2.实验室化学品盘点表

3.填表说明

广东海洋大学  

2024年10月12日

财务大厅:0662-2162093

地      址:广东省阳江市江城区罗琴路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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