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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生培养

关于发布《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26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

作者:姚景深  编辑:王怡诗  审核人:尹冬松  时间:2025-10-23 11:03:23  浏览:

各位老师、同学:

 现将《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26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实施细则》公布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5年10月23日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26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加强学院毕业论文(设计)的管理工作,提高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和水平,根据学校《广东海洋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实施细则(试行)》(校教务〔2025〕11号)《广东海洋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校教务〔2015〕23号)及《关于做好2026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与实施

1.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师文庆

副组长:尹冬松

组员:徐常威、聂小武、铁镝、薛名山、郭福建、杨成英、华美玉、熊春美

秘书:姚景深、陈芊芊

2.工作过程中,指导教师需悉心指导、认真把关,图表、公式、符号、页码、参考文献等均应符合学校制定的统一标准。

3.各专业毕业论文(设计)等格式应与学校有关要求保持统一,杜绝相同专业内部格式标准不一致的现象。

4.需在实验室完成毕业论文工作的,需完成实验项目安全须知,签订安全责任承诺书后才可进入实验室,并在规定的位置完成实验。毕业论文实验期间,学生应严格遵守实验室各项规章制度,保证实验室的安全和环境卫生,指导教师对毕业论文期间学生的实验过程进行指导并负责。实验结束后,学生需做好试剂、设备、环境卫生的收尾工作。

5.指导教师和学生应严格按照化学品管理规定完成耗材的入库、领用、使用、回收过程;做好废弃物收集和按类暂存。实验中心确保各实验室必要的安全防范设施和装备齐全有效;建立并做好所负责实验室的危险化学品及低值易耗品的台账工作;定期进行实验室安全卫生检查,对有安全隐患的进行督促和整改。

6.对学生加强教育,严禁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发生,切实加强学术道德和诚信教育,引导学生养成实事求是的科学精神和严谨认真的治学态度。

7.加强毕业论文(设计)的指导与管理。

二、征题与选题要求

1.各教学系组织毕业论文(设计)征题,题目一般由指导教师提出,也可由学生提出,但须经指导教师审核同意。

2.教学系严格审核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应符合专业培养目标要求,属于本学科研究和服务领域,内容较为丰富,不得重复以往研究内容;并对其科学性、合理性、难易程度等进行审核把关。

3.教学系应根据实际情况,提前向学生公布课题,做好双向选题工作,并做到每人一题,独立完成。

三、指导教师要求

1.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由各教学系组织包括专业负责人、课程组负责人等在内的专家小组审定。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应优先安排讲师及以上职称且有科研能力、经验较丰富的教师担任。

2.指导教师一经确定,不能随意更换。指导教师每批指导的学生人数不宜太多,一般不超过5人。

3.指导教师是查处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的第一责任人要加强对学位论文研究及撰写过程的指导,并对学位论文是否由其独立完成进行审查,确保原创性。

四、毕业论文(设计)过程管理

1.毕业论文(设计)时间应不少于12周。

2.各教学系要严格规范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过程管理,指导教师要督促学生认真填写过程记录。《毕业论文(设计)过程记录》应撰写此过程中的调研、设计、实验、阶段性工作、下一步工作计划、设计说明书(论文)撰写等内容或问题,每人不少于4次,指导教师须对学生的记录进行评阅。

3.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要严格按照系统预设时间节点进行,毕业生在完成初稿后,需经指导教师初审合格再经专家盲审,并在规定时间内按照修改意见进行认真修改,直至完成最终稿。

4.毕设系统原则上为每名学生提供修改稿、盲审稿、最终稿各3次查重次数,超次的需要向本院、教务部提出书面申请说明原因,两部门主管领导同意后再做处理。

5.若指导教师(或毕业生)未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内提交材料,造成的后果由指导教师(或学生)当事人自负。

五、抽检

学院将加强毕业论文抽检力度,抽检一般在答辩之前,具体通知另行发布。

六、答辩安排

1.答辩前,毕业论文(设计)必须达到以下要求:

(1)须经过答辩资格审查,即指导教师和答辩委员会同意;

(2)所有的毕业论文(设计)必须通过盲审,同时应按照修改意见修改到位;

(3)所有毕业论文(设计)反抄袭检测须合格(查重率在30%以内);

2.由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组成学院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委员会,负责审定学生答辩资格、答辩日程安排和答辩学生名单,审定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成绩。

3.各教学系成立若干答辩小组负责开展毕业论文(设计)具体答辩工作。

4.首次盲审没有通过的毕业论文(设计),按照盲审意见在规定时间内修改完成后,必须通过教学系组织的抽检,方可参加答辩。

七、成绩录入及审核

1.2026届毕业论文(设计)成绩比例为:指导教师成绩×30%+评阅教师成绩×20%+答辩小组成绩×50%。毕业论文(设计)成绩按百分制记载。

2.各答辩小组答辩秘书在录入毕业论文(设计)成绩时,应仔细核对人数和分数,即人数与最终毕设系统的人数须一致,教务管理系统中录入的成绩与毕设系统中的最终成绩须一致。

八、评优要求

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各教学系可按比例(学生比例应不大于该专业学生总人数的15%,优良比例不超过65%)推荐2026届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及优秀指导教师,并提交相关推荐材料。教务部将组织评选、认定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和优秀指导教师。

九、材料归档

各答辩小组完成2026届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后,须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及相关附件电子文档的归档,各教学系审核后提交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存档。

十、其它

本实施细则自发文之日起执行,由学院办公室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按广东海洋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执行。

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为切实做好相关工作,各教学系及指导教师务必高度重视,在指导过程中,严格把关,步步推进,层层落实,各时间节点前须完成各阶段的工作,确保高质量的完成2026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


附件:2026届毕业论文(设计)材料提交与归档时间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