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药品中有许多是易燃、易爆或有毒甚至剧毒物品,化学药品的使用不仅耗费学校宝贵的资金,也给环境保护和安全带来隐患。为了确保安全,节约资金,减少对环境的污染,根据本中心目前的实际条件,依照国家、省和学校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1、化学药品的申购
各实验室管理人根据库存情况和下学期的教学任务,按照学校规定的有关格式和程序,在满足教学需要而又节约的原则下,制订下一学期的化学药品采购计划,在每学期第十六周之前,报交给实验中心,由实验中心决定统一采购或者自由采购。
2、化学药品的使用
2.1、化学药品采购完毕后,各实验室领回所需的药品,并做好化学药品的领入、使用、消耗和库存等相关记录。在记录购入和消耗药品情况时,一般药品记录以瓶为单位,贵重和危险品须记录到克(或ml)。
2.2、各室在相关管理人的同意下,可以互相调剂药品。非本中心工作人员需要库存药品的,必须保证药品使用和存放安全,并需出具书面申请,标明所需药品的品名、数量、用途,经实验中心主任批准后方可领用。
2.3、在进行教学活动时,药品必须放置在安全的地方,指导教师和实验室工作人员应加强对学生安全节约使用药品的教育,能回收再生的药品,须做到悉数回收。对于滥用或浪费药品的学生及其他人员,应给予批评教育,直至限制其使用权。
2.4、在进行科研活动时,指导教师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化学药品应放置在安全的地方,使用完毕后立即将剩余化学药品回收,放进相应的药品柜。
2.5、剧毒品的购置、领取和使用,按国家和学校的有关文件执行,一般情况下应尽量避免使用剧毒或对环境影响太大的物品。
3.化学药品的保管
3.1、化学药品的存放必须严格按性质种类分别存放,并须满足该药品的存放环境要求,大多数情况下,药品都需防潮、避光、避热等保存。各室工作人员须经常巡视存放药品的房间,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
3.2、药品必须放置在药品柜中,各种实验台上只能放置已配制好的试剂和实验课程所需的少量药品;实验结束后,应及时将药品收回药品柜,并锁好药品柜。
4.剩余药品和试剂废弃物的处置
4.1、已不使用的化学药品,必须分类另外存放,并造表报实验中心处置,如需销毁,则须提出销毁办法,由实验中心或再报上级批准或监督销毁。各室的剩余药品处置办法,首选是调配到院内其它分室或其它部门利用。
4.2、药品使用后的废弃物(液),需倾倒在指定容器里,等候集中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