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我省国家助学贷款经办银行发生了变更,从今年起,我校国家助学贷款改为一年一贷,一次性发款,一次性还款,新的经办银行申办门槛也有所降低,不再把申办学生的成绩作为硬性条款。”学生处副处长尹霞告诉记者。
由于经办银行的变更,本学年度的国家助学贷款办理时间有所推后,但整体效率有了很大的改观,本学年度全省助学贷款将于6月28日统一发放。下一年度助学贷款申贷工作初步定在今年的10月份。已经与原经办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签订了助学贷款协议的学生不能再申请新的助学贷款,原协议依然有效。
2007年,省教育厅与国家开发银行签订协议,确定国家开发银行广东分行为省高校国家助学贷款经办银行,5月30日至6月1日,省教育厅、国家开发银行广东分行专门组织各高校相关人员进行了培训。
6月5日下午,学生处组织召开2006~2007学年国家助学贷款工作会议。各学院(系)、研究生处负责国家助学贷款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尹霞主持会议,结合省教育厅和国家开发银行广东省分行有关文件精神,阐述了新一轮助学贷款工作在理念、时效、要求等方面的不同之处,并布置了本学年度的助学贷款相关工作,同时要求与会人员要认真、细致、按时保质地做好本学年助学贷款每项工作,确保我校申请助学贷款学生能如期获得贷款。
尹霞同时告诫同学们,虽然申办门槛降低了,但并不意味着同学们可以放松学习,因为条款内要求借款学生能够正常完成学业。有关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事项可以登陆校学生处主页查看有关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