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根据《广东海洋大学继续教育改革发展方案(试行)》(广海大党〔2018〕62号)精神,为适应继续教育发展形势及学校建设发展需要,完善管理机制,建立运行规范、服务高效、学校品牌有效发挥、办学质量和效益不断提升的继续教育体系。继续教育学院牵头修订了《广东海洋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校外教学点管理暂行办法》、《广东海洋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起草了《广东海洋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招生管理暂行办法》、《广东海洋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学费收缴管理办法》。经过充分研讨修改后,现向全校公开征求意见。
任何单位、部门和个人如有修改意见和建议,请于10月19日(周五)下午17:00点前将意见和建议反馈,电子文档发送至cjy@gdou.edu.cn,纸质版材料请送至继续教育学院(霞山校区南院9幢)216室。
联系人:许国炯 电话:2362175、13336500563
广东海洋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校外教学点管理暂行办法.doc
广东海洋大学成教学生学籍管理规定.doc
广东海洋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招生管理暂行办法.doc
广东海洋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学费收缴管理办法.doc
继续教育学院
2018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