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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开展全省第三批高校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建设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01-21

编辑:党委宣传部

作者:党委宣传部

审核:

来源:党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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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部门:

全省第三批高校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建设的工作已经启动。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全省第三批高校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建设的通知》(见附件1)要求,现就我校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建设内容与要求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建设内容包括课程建设、社团建设、工作坊建设、科学研究、辐射带动、展示交流等六个方面。传承基地要有学校领导牵头负责,明确工作责任人,成立工作组,有专门的部门负责具体实施。要制定发展规划,形成建设方案,完善工作机制,落实保障配套条件,创造性地组织实施,切实推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发展。传承基地每年按要求上报传承基地工作年度报告。

二、申报条件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高度重视美育、体育工作,领导班子对基地建设工作认识到位、规划清晰、保障有力。

2.有校级领导分管,有相关机构牵头,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课程建设、实践活动开展、科学研究等方面有较好的基础,形成了代表性的成果,在全国有一定地位和影响力。

3.有相关学科专业领域的牵头人和知名学者,能够建立稳定的、结构合理的传承项目专兼职教师队伍。

4.具有充足的开展传承项目教学和实践活动的器材设备、场地设施条件,能够提供传承项目建设可持续发展的经费和条件保障。

三、遴选方式

由各相关单位、部门向党委宣传部提出申请,每个单位、部门申报项目不超过1个。申报单位填写《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申报书》(见附件2)。党委宣传部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在申报项目中择优遴选出1个项目报送广东省教育厅。

四、申报要求

请拟申报单位、部门在3月9日之前填写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申报书》并将纸质版交至党委宣传部理论教育科(行政楼517室),电子版发送至xcb2383150@163.com。联系人:关阳,联系电话:2383150/15976811342。

附件1:《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全省第三批高校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建设的通知》

附件2:《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申报书》


党委宣传部

2020年1月20日

 附件1: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全省第三批高校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建设的通知.pdf 

附件2: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申报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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