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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教职工上班工作方案

时间:2020-02-20

编辑:管理员

作者:党委办、校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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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党委办、校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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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贯彻落实上级工作部署要求,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危害,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周密防控确保开学安全的通知》精神,结合学校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开学(学生暂时)不返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上班原则

按照“尽量减少返校人员、尽量避免人员集中”的原则,对返校上班人员(特指到三个校区内上班的人员)进行管理。

二、具体安排

根据教学科研人员、管理人员、辅系列人员、辅导员、后勤人员的不同工作需要,分别做以下安排:

(一)教学科研人员

原则上不返校上班,按照教务处通知,在家进行网络教学,具体授课内容、手段等按学校教务处具体工作部署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如确因工作需要必须返校的,须提前两日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由单位领导批准后向学校人事处报备,人事处根据具体情况向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小组汇报,同一时间段尽量避免人员集中返校。

(二)党政群机关人员、教辅机构人员、学院行政及实验辅助人员、辅导员等

工作日采用轮班值守方式,每个单位(部门)每天安排管理人员、辅系列人员、辅导员等1至2名到主校区或海滨校区上班,其余人员在家利用网络办公,尽量减少人员聚集。各单位(部门)将排班表在各自网页和微信工作群公布,师生办事可通过电话咨询沟通、提前预约,尽量减少面对面接触。轮班期间各单位(部门)工作不能间断,不能影响工作开展。

(三)宿管、保洁、食堂、物业管理等后勤人员

以实际需要为原则,由后勤集团精确安排上班人数,错峰上下班。

(四)校园超市、网厂、船舶公司、珍珠公司等企业员工

以实际需求为原则,由资产经营公司统筹安排上班人员,错峰上下班。

(五)党委办校长办(统战部)、校医院、保卫处人员

根据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加强值班值守,由部门具体做好安排。

(六)学院正副院长、系正副主任和科研机构负责人、内设部门等专业技术岗位人员

由所在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安排返校上班时间。

请各单位(部门)于2月23日前将以上(二)至(六)类人员2020年3月的返校上班表(含上班人固定电话和手机号码)报人事处,邮箱:rsk117@163.com,联系电话:13763087948 ,联系人:刘波。人事处对各单位(部门)的返校上班人员进行统计,以二级党组织为单位将第一周上班人员需要的口罩数(上班人员每人每天1个,一周按5天计)报给党委办校长办,各二级党组织派人于2月27日上午联系谭斌(13822523123)领取,然后迅速分发给第一周返校上班人员。

三、防控要点

(一)学校鼓励教职工尽量自己开车上下班。坐校车的教职工必须戴口罩并喷洒车上配备的消毒液,尽量错开位置坐。校车每次开出前后必须严格消毒

(二)保卫处安排保安严守校门。严禁未经批准的外来人员进入学校。保安对不戴口罩的教职工予以提醒后发放口罩,做好登记并反馈回所在单位,由所在单位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教职工要向保安出示健康观测记录卡,如发现记录卡中有体温异常记录,保安应及时登记并反馈给校医院。保安为每个进入校区的人员测量体温,一旦发现体温大于或等于37.3℃的人员或身体异常者,立即报告校医院并对车上所有人员进行登记。校医院电话:2383120。

(三)保持办公场所空气流通,原则上一个办公室只能安排一个人上班。

(四)疫情防控期间,学校食堂不允许集中点餐、堂食,教职工可利用校内网上送餐平台点餐,并由送餐员直接送到办公室各自用餐。具体方案以后勤集团公布为准。



 湛江市新冠疫情防控有关单位、部门联系方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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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0759-2383111(党办)、2383333(校办)、2396115(本科招生)、2396172(就业)、2382451(成教招生)、2362175(非学历培训)、2396185(研究生招生与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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