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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财务处公开招聘非编合同工的通告(2016.11.08)

时间:2016-11-08

编辑:

作者:陈华昌

审核:

来源: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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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印发< 广东海洋大学非事业编制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实施方案>的通知》(校人事〔2013〕40号)精神和学校工作的需要,我校现向社会公开招聘非编合同工1名。岗位的基本信息如下(岗位说明书见附件):

一、工作单位:广东海洋大学财务处;

二、岗位名称:行政秘书(出纳);

三、岗位级别:管理岗二级。

应聘人员须在2016年11月9日~15日内向非事业编制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非编办,和人事处合署办公,湖光校区行政楼324房)提交《广东海洋大学合同工聘用报名审批表》及以下材料的原件(审核后退回)与复印件(存档):

1、身份证;

2、户口本;

3、无犯罪记录证明(必须由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开具);

4、体检表;

5、婚育证明(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开具;按计生条例,超生人员五年内不予招工、录用);

6、对应聘岗位有学位学历要求的需提供学历学位证明、对应聘岗位有专业技术要求的需提供资格证书或上岗证等证明材料或通告中要求的其他材料。

附件1:广东海洋大学非编合同工聘用报名审批表.doc

附件2:岗位说明书

非事业编制岗位说明书

单位名称:财务处

岗位名称

行政秘书(出纳)

岗位类别

管理岗

岗位等级

二级

岗位职责

1、熟悉国家的有关财经法规和学校财务规章制度,执行国家有关现金管理和银行结算制度,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坚持原则,秉公办事。

2、审验记账凭证收支业务的规范性和手续完整,加盖“收讫”、“付讫”及印鉴,及时办理银行票据和现金结算,负责银行账户管理有关的业务。

3、做到日清月结,账款相符。

4、妥善保管财务印章、银行票据和各种有价证券,管好保险柜钥匙和保险密码,不得任意转交他人。

5、定期核对现金和银行存款余额,及时清理未达账项,及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做到账账相符、账表相符。

6、完成处和科室安排的其他工作。

工作标准

1、完成本职工作;

2、严格执行财经规章制度,工作质量较高;

3、能较好地解决工作中遇到问题;

4、工作认真负责,服务态度良好。

5、每年学校年度考核称职以上。

聘用条件

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素养;

2、持有会计人员从业资格证书或能在到岗后实习期(半年内)取得;

3、有从事相关工作的经验,熟悉计算机操作;

4、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健康状况良好;

6、符合《广东海洋大学非事业编制人员管理暂行规定》(校人事[2009]43号)的其它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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