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单位(部门):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广东省《关于落实电信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制度的决定》和学校《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办法》,必须严格落实名制上网
各单位负责人是网络信息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要抓好贯彻落实上网实名登记工作,按照公安部、教育部及省厅相关要求,我校已发函要求网络运营商进行网络信息安全整改,目前我校校园网能够满足一人一个账号多种终端(PC\PAD\手机)单点登录上网,确保上网账号与用户实名信息一一对应,真正做到校园网可管可控可查,保证网络信息安全。
网络整改后已杜绝学生自设路由共享上网,绝大部分学生对此网络信息安全措施表示理解,但个别学生仍有看法,请各学院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以避免不良现象发生。
电信公司近期将对办公用户进行实名登记整改,请各学院、单位(部门)于2016年11月30日前将网络端口使用信息表填好后纸质版交教育信息中心办公室,地址:钟海楼03008,联系人龚翔,联系电话:2383802,电子版发至教育信息中心邮箱:jyzx@gdou.edu.cn
教育信息中心
2016年11月8日
附件:
网络端口使用信息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