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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广东省教育厅2021年度广东高校科研平台和科研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5-13    作者:spkx      编辑:spkx     审核人:spkx     来源: 广东海洋大学    点击: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广东高校科研平台和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校2021年度广东高校科研平台和科研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及名额

我校科研平台立项数已达教育厅规定上限,不能再申报;创新团队项目申报材料5月25日前报送到人事处师资科(行政楼323)。

本次申报科研项目包括:重点领域专项(包括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与健康、数字经济、科技服务乡村振兴等4个专项)学校限报12项;特色创新项目和青年创新人才项目,学校限报12项。

二、基本要求

1. 本次申报的各类项目为竞争性申报,校内申报不限项,所有项目经申报单位推荐,科技处组织专家评审后按评分排序,择优上报。广东省教育厅批准立项后,项目负责人签订任务书,资助经费由学校统筹安排。

2. 项目负责人申请和承担的省级财政支持项目不超过3项(含),或在研创新强校工程项目不超过2项(含)。逾期未结题的或已撤项的创新强校工程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在研创新强校工程项目尚未结题的不能申报同类型项目。凡不符合要求者,不接收申报。

3. 项目申报鼓励学科交叉,研究内容符合教育厅指南要求。

4. 项目申请人应认真阅读教育厅项目申报指南及要求,各单位应认真组织,按时完成申报、审核和推荐工作。

5. 教育厅项目申报书不随文下发,请自行登陆广东省教育厅科研处数字科研服务平台(http://210.76.75.91/),在系统公告栏中下载。

三、项目申报

(一)重点领域专项(自然科学申报)

1. 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与健康、数字经济专项

(1)申请人需有高级职称,研究周期不超过3年;

(2)资助金额:30万元/项。

(3)预期成果要求:项目成果形式以论文、专著、专利、国家项目获取、学术贡献等形式为主。每个项目以学校为第一单位发表三类期刊以上论文3篇(含)以上(主持国家级项目、专著或授权发明专利与论文同等对待,但最多不超过2项;论文期刊类别参照校人事〔2020〕34号中《广东海洋大学科研工作分级及积分标准一览表》中规定,下同);年度经费执行率达80%以上。研究成果(论文、专著、专利等)应标注项目资助和批准编号。

2. 科技服务乡村振兴专项

(1)申请人需有高级职称,研究周期不超过3年;

(2)资助金额:30万元/项;

(3)预期成果要求:项目成果形式以论文、咨询报告、规划论证、专利、成果转化等形式为主。每个项目以学校为第一单位发表四类期刊以上论文3篇(含)以上(取得市级以上政府采纳证明的调研报告、授权发明专利或相关专著与论文同等对待),或成果转化合同金额50万元以上;年度经费执行率达80%以上。研究成果(论文、专著、专利)应标注项目资助和批准编号,同时提交1份由市级以上媒体发布的科技服务乡村振兴案例宣传报道。

(二)特色创新类项目

1. 申请人需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研究周期不超过2年;

2. 资助金额:自然科学4项,10万元/项,人文社科2项,5万元/项。

3. 预期成果要求:项目成果形式以论文、专著、专利、国家项目获取、学术贡献等形式为主。自然科学类项目以学校为第一单位发表三类期刊以上论文2篇(含)以上(主持国家级项目、授权发明专利或专著与论文同等对待,但最多不超过1项);人文社科类项目以学校为第一单位发表论文3篇(含)以上(取得市级以上政府采纳证明的调研报告或相关专著与论文同等对待),其中CSSCI论文(含扩展版)至少1篇。年度经费执行率达80%以上。研究成果(论文、专著、专利等)应标注项目资助和批准编号。

(三)青年创新人才类项目

1. 项目申请人35周岁以下(截至2021年4月30日,下同),硕士及以上学位、副高及以下职称,课题组成员年龄不超过39周岁。研究周期不超过3年;已获得过国家、省部级科研课题资助人员、已获创新强校同类项目资助人员不得申报。

2. 资助金额:自然科学4项,6万元/项;人文社科2项,3万元/项。

3. 预期成果要求:项目成果形式以论文、专著、专利、国家项目获取、学术贡献等形式为主。自然科学类项目以学校为第一单位发表三类期刊以上论文1篇(含)以上(主持国家级项目、授权发明专利或专著与论文同等对待);人文社科类项目以学校为第一单位发表论文2篇(含)以上(取得市级以上政府采纳证明的调研报告或相关专著与论文同等对待),其中CSSCI论文(含扩展版)或北大核心期刊论文至少1篇。年度经费执行率达80%以上。研究成果(论文、专著、专利等)应标注项目资助和批准编号。

四、时间安排

1. 单位提交材料时间:2021年5月28日17:00截止,过期不候。各单位统一把申报书及附件材料电子版(附件材料作成一份PDF文件,封面为目录,相关项目、论文、专著、授权专利、获奖证书等佐证材料)和汇总表(院长签字加盖公章)交到科技处313或316室(或发送科技处邮箱gdou2383133@126.com),各单位要对提交材料严格把关,科技处不接收个人提交材料。待评审通过后,推荐项目进系统填报并提交申报材料一式三份。

2. 项目评审时间:2020年6月1日-5日。

3. 网上提交时间:2020年6月6日-10日(评审推荐项目)。

4. 学校报送时间:2020年6月16日

联系人:自然科学:吴 勇、李奇勇、孙泉勇 2383133

社会科学:陈关怡 2396158

人 事 处:梁永回 2383398

科技处

2021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