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位同学:
根据《广东海洋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校教务〔2024〕41号)第十九条规定:课程结束后,学生应参加考核,必修课程考核不及格,准予补考1次;选修课程不及格的,不给予补考,可重新选课修读,成绩记入成绩档案。学生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正常考核,须申请缓考。补考、缓考不及格者,应当重修。
根据以上相关规定结合《广东海洋大学本科生课程考核管理规定》(校教务〔2022〕100号)文件,现将2025-2026-1学期重修选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修选课时间安排
第一轮:2025年9月16日(星期二)15:00时至2025年9月21日(星期日)23:00时。本轮只能选修本学期2022、2023、2024级开设的课程。
第二轮:2025年9月26日(星期五)15:00时至2025年9月29日(星期一)23:00时。本轮只能选修本学期2025级开设的课程。
重修选课结束后不再受理重修选课、退课等事宜。
二、重修选课说明
1.重修选课采取网上选课方式进行。选修的重修课程上课时间原则上不能和学生已有课程上课时间冲突。按照学籍管理规定,三分之一及以上课程修读时间缺勤的取消考试资格。
2.重修选课只有“跟班重修选课”。
3.学生需认真核对本人所学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成绩,对于尚未获得学分且符合重修条件的课程可参加重修选课。重修选课成功的学生,学生个人课表会出现重修课程信息,学生按照课表中课程的时间安排上课,并随开课班级一起参加考核。
4.学生选课后应按时参加课程修读。选课结束后,应及时登录“教务系统”查看“个人课表”,确定选课成功。
三、教学管理
请任课教师严格考勤,在最后一次课程结束前公布不具备考试资格学生名单。按规定完成重修课程的,教师在录入成绩时需要记录学生平时成绩。
四、重修选课咨询电话
选课过程中如有问题可电话或在企业微信上留言咨询本学院教务员,工作时间段为8:10-12:00,14:30-17:00。
教学科研部
2025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