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为促进教风学风,维护教学秩序,结合贯彻《广东海洋大学学风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现定于第11周至第13周开展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形式和时间
学院自查阶段:第11周~第12周;
专项检查阶段:第13周。
学院自查,由学院领导、专业负责人、实验教学中心主任、教务员、辅导员和教师代表等组成自查工作小组,负责开展相关工作。
专项检查,由教学科研部组织,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二、检查内容
(一)教风学风自查
1.本学期教学计划执行情况。是否存在未按计划开课情况,尤其是毕业年级。
2.本学期课堂教学实施情况。教师调停课、有无擅自请人代课、教授为本科生上课及教师按课程教学大纲和教学日历组织教学等情况。
3.本学期领导、同行与院级督导听课情况。督促提醒落实学校听课制度。
4.2026届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进展。2026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各阶段工作落实情况,包括选题、开题、指导、查重、AIGC检测、盲评及校、院两级论文抽检准备情况等过程管理情况。
5.实习管理自查。结合年度实习整治工作,重点自查是否制定学院实习工作管理办法(细则);是否成立学院实习工作领导小组;是否制定实习应急预案;实习前是否召开实习动员大会;学生自主实习是否经家长签字;实习单位资质、安全保障和岗位匹配度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建立自主实习学生在岗核查台账;是否签订三方协议;协议盖章是否建立用印台账,做到“一人一档、一协议一登记”;实习基地是否在协议有效期内;是否为全体实习学生购买实习责任险和人身意外伤害险;是否存在实习学生在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实习或加班等损害学生权益的情况;学生实习周(日)志、实习报告提交是否及时。此项自查的情况需要在专项检查时,向专项检查专家组进行简要汇报,并提供相关材料备检。
6.教学秩序抽检。各学院自行组织不少于2个批次的教学巡查,巡查要覆盖学院各专业各年级,主要检查师生按时上课、学生到课率及课堂学习表现等情况。巡查结果在检查结束后两日内通过教学质量综合评价系统“教学调查-同行评价-2025-2026-2学期教学巡查任务”模块录入。抽检巡查情况请填写《广东海洋大学XXX学院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学风抽检情况统计表》(附件1),只需填写第11周至12周期间组织的抽检巡查情况。
7.本学期基层教学组织教研活动开展情况。按照《广东海洋大学关于加强基层教学组织建设的指导意见》,自查学院范围内组织开展专题教研活动、教学观摩活动、人工智能赋能教育教学活动等,包括但不限于组织开展课程思政建设、教学方法改革、集体备课、青年教师教学能力帮扶等多种形式的研讨、交流、观摩、协作等活动。自查情况填写《广东海洋大学XXX学院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基层教学组织教研活动开展情况统计表》(附件2)。
8.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建设进展。组织相关项目负责人自查应参加2026年度结题验收的校级及以上项目建设进展,包括在2025年度申请暂缓结题的校级及以上项目、2023年度立项的省级项目、2024年度立项的校级项目,督促项目负责人高质量做好参加2026年度项目结题验收准备(预计秋季学期9月上旬启动)。
9.组织召开师生座谈会。学院自行安排,可区分教师和学生召开,也可师生一起座谈。广泛听取师生对本科教学工作的意见建议,及时发现并解决教学运行过程中的突出问题。对于超出学院能力范围且属于本科教学运行方面的相关问题,请整理后随总结材料一并报教务部,如未组织召开或没有需要反映的问题,可不报。属于其他职能部门职责范围的相关问题,非必要请直接向相应职能部门反映。
10.组织开展师生教学问卷调查。各学院在第11-12周分别组织师生开展教学问卷调查。问卷及调查方式另行通知。
11.征求关于《广东海洋大学本科主要教学环节质量标准(试行)》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意见建议。
(二)专项检查
根据《广东海洋大学本科主要教学环节质量标准(试行)》,在学院自查的基础上,学校抽调专家检查组开展专项检查。
1.上一学期专项检查整改及实习管理自查情况。专家检查组听取学院情况简要汇报(不作PPT强制要求)。专家检查组根据学院上一学期专项检查反馈问题整改清单进行检查,学院提供相关整改材料备检。汇报材料随总结材料一并提交教务部。
2.上一学期理论课教学档案。检查课程教学大纲、教学日历、教案等基本教学文件,学生作业及批阅情况等反映教学过程的材料,及开展课程资源建设和混合式教学开展情况。检查用表为《备课环节质量评价表》(附件3)和《作业与辅导答疑环节质量评价表》(附件4)。其中,附件4中的辅导答疑相关证明材料不强制要求提供。
3.上一学期实验课教学档案。检查实验教学大纲、实验教材或指导书、实验教学日历,实验课考核与成绩评定等情况。检查用表为《实验教学环节质量评价表》(附件5)。
4.实习实训(课程设计)教学档案。检查实习(实训)计划、大纲、实习报告、成绩评定、实习总结等过程管理材料,电子材料在校友邦检查。课程设计重点查看任务书、指导书、报告批阅、成绩评定等材料。检查用表为《实习(实训)环节质量评价表》(附件6)和《课程设计(论文)环节质量评价表》(附件7)。
5.检查上一学期课程试卷归档情况。各单位按照《广东海洋大学本科生课程考核管理规定》进行自查,试卷档案是否齐备,是否存在学生未参加考核却给了考核成绩、学生不在校且未修读课程却给了平时成绩等情况。专项检查重点检查试卷命题及质量、试卷评阅、成绩评定、试卷质量分析等,及是否按课程教学大纲进行考核。检查用表为《课程考核环节质量评价表》(附件8)。
专项检查的具体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三、职能部门检查
(一)教学科研部组织教学督导通过听课、参加专项检查等方式,开展督教督学督管等工作。
(二)资产财务部组织实验室专项检查,包括实验室安全、开放、耗材和药品供应等情况,保障实验和实习教学等顺利进行。
(三)学生事务部组织加强和改进学风建设相关活动。
(四)教学科研部检查教室多媒体设备运行情况,及时更新与维护。
(五)后勤服务部检查教室及其他教学设施状态,做好日常维护,确保教学设施正常运行,水、电、校车等运作正常。
四、材料报送要求
各学院在6月5日前提交以下材料: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方案、向专家检查组汇报材料和附件1、附件2、附件9,将以上材料的扫描版(经学院分管领导签字、盖学院公章)和可编辑电子版,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邮箱:gdouyjjyk@gdou.edu.cn,文件命名格式“XXX学院+2026年春季学期期中教学检查总结材料”。
五、总结会议安排
学校拟定于第16周召开本学期期中教学总结会议。
附件:1.XXX学院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学风抽检情况统计表
2.XXX学院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基层教学组织教研活动开展情况统计表
3.备课环节质量评价表
4.作业与辅导答疑环节质量评价表
5.实验教学环节质量评价表
6.实习(实训)环节质量评价表
7.课程设计(论文)环节质量评价表
8.课程考核环节质量评价表
9.广东海洋大学期中教学检查总结表
广东海洋大学阳江校区教学科研部
2026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