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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阳江校区2026-2027学年第一学期本科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11-06

发布者:杨静

作者:杨静

审核:白浚宇

来源:阳江校区教学科研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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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部门:

为加强本科教学过程管理,及时掌握学期以来教学运行情况,推动人才培养质量提升,促进教风建设专项大讨论活动和学风建设三年行动方案落地见效,校区定于第11周至第13周开展本学期本科期中教学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和形式

1.学院自查阶段:第11周至第12周。由学院领导、专业负责人、实验教学中心主任、教务员、辅导员和教师代表等组成自查工作小组,负责开展相关工作。

2.专项检查阶段:第13周。由教学科研部组织,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二、检查内容

(一)学院教风学风自查

1.学院专项大讨论活动进展情况。对照工作方案,重点围绕开展了哪些活动、完善了哪些制度、形成了什么经验,按时间节点进行自查,并梳理相关工作材料。

2.本学期教学运行与课堂教学秩序情况。主要包括培养方案和学期教学计划执行情况,教师调课、停课办理与补课落实情况,教授100%为本科生上课情况,教师按课程教学大纲和教学日历组织教学情况,院系领导听课情况,以及教师执行教学规范情况(备课、授课、辅导答疑、考核评价等环节落实情况),教师课堂教学秩序管理情况等。

3.学风建设情况。主要包括学生上课出勤、课堂纪律情况,学业预警与学业帮扶落实情况,考风考纪教育开展情况(结合期末考试安排开展考风考纪教育,缓考、统考安排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等。第11周到13周,各学院要覆盖各专业各年级自行组织抽检巡查至少1个批次,主要检查师生按时上课、学生到课率及课堂学习表现等情况,并要求检查人员在质量评价综合平台填写提交检查结果。抽检巡查情况请填写《广东海洋大学XXX学院2026-2027学年第一学期学风抽检情况统计表》(附件1),只需填写第11周至13周期间组织的抽检巡查。

4.2027届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进展。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开题情况,包括选题是否落实师生双向选择,确保一人一题;是否按要求审核选题,双选信息填写是否规范;开题阶段指导教师审核是否到位等。

5.召开师生座谈交流会。由学院自行安排,结合工作实际按需组织召开。座谈交流会应做好原始记录,并形成会议纪要。对于师生反映且超出学院权责范围的相关问题,可随会议原始记录、会议纪要一并报教学科研部,并附问题清单(非教学科研部职能范围的问题建议对口反映沟通);学院权责范围内可处理的相关问题,由学院内部研究解决。

(二)校内专项检查

依据《广东海洋大学本科主要教学环节质量标准》(以下简称《质量标准》)相关规定及要求,校区抽调校级教学督导组建专家检查组,在学院自查的基础上开展专项检查,重点检查上一学期各类课程的教学档案建设情况。

1.检查上一学期专项检查持续改进情况。学院须向专家检查组作出书面汇报(不强制要求制作ppt),主要包括自查开展情况、上一学期专项检查整改情况、对《质量标准》的意见建议。学院须向专家检查组提供问题整改清单及相关改进材料。

2.检查上一学期理论课教学档案(含理实一体课)。包括课程教学大纲、教学日历、教案(课件)等基本教学文件,学生作业、辅导答疑、测验等反映教学过程的材料(如无则不提供,但须作出情况简要说明)。如是混合式课程,除提供基本教学文件外,须提供利用教学平台开展课程资源建设与混合式教学实施情况。检查用表为《备课环节质量评价表》(附件2)和《作业与辅导答疑环节质量评价表》(附件3)。

3.检查上一学期实验课教学档案。重点检查独立开设的实验课,包括实验教学大纲、实验教材或指导书、实验教学日历,实验课考核与成绩评定等情况。检查用表为《实验教学环节质量评价表》(附件4)。

4.检查上一学期实习实训(课程设计)教学档案。检查实习(实训)计划、大纲、实习报告、成绩评定、实习总结等过程管理材料,电子材料在校友邦检查。课程设计重点查看任务书、指导书、报告批阅、成绩评定等材料。检查用表为《实习(实训)环节质量评价表》(附件5)和《课程设计(论文)环节质量评价表》(附件6)。

5.检查上一学期课程试卷归档情况。按照《广东海洋大学本科生课程考核管理规定》进行自查,试卷档案是否齐备,是否存在学生未参加考核却给了考核成绩、学生未修读课程却给了平时成绩等情况。重点检查试卷命题及质量、试卷评阅、成绩评定、试卷质量分析等,及是否按课程教学大纲进行考核。检查用表为《课程考核环节质量评价表》(附件7)

第2、3、4、5项各抽检1门课程。具体抽检课程由教学科研部统一安排、随机抽取,提前一周通知相关学院。专项检查的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职能部门检查

(一)教学科研部组织教学督导通过听课、参加专项检查等方式,开展督教督学督管等工作。

(二)资产财务部组织实验室专项检查,包括实验室安全、开放、耗材和药品供应等情况,保障实验和实习教学等顺利进行。

(三)学生事务部组织加强和改进学风建设相关活动。

(四)后勤服务部检查教室及其他教学设施状态,做好日常维护,确保教学设施正常运行,水、电、校车等运作正常。

四、检查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强化组织。各学院要组建教学检查工作小组,认真谋划、组织开展教风学风自查和专项检查内容自查工作,动员全体任课教师和教务员做好自查排查,必要时组织召开学院层面的期中教学总结会,切实做到以查促改、以改促建。

(二)要实事求是,注重实效。自查和检查旨在发现问题、推动改进。各学院要立足本学期教学运行和自查实际提供材料、反映情况,防止简单沿用往年材料、照搬照抄、以旧充新,确保检查情况真实、数据准确、材料可用、结果可信。

(三)要即知即改,闭环管理。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和专项检查反馈的问题,要梳理形成问题清单,明确责任人和责任时限。能立即改的立行立改,需要持续改进的纳入台账、跟踪问效,防止以说明代替整改、以材料代替落实,切实把整改成效体现到课程建设和课堂教学改进中。

五、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学院在12月4日前,将学院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方案、附件1、附件8和专项检查书面汇报共4份材料的电子可编辑版,以及经学院分管教学领导审核签字、加盖学院公章的纸质扫描版,一并发送至邮箱yangjing3@stu.gdou.edu.cn。邮件主题和压缩包统一命名为“XX学院+2026-2027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材料”。

上述4份材料为学院统一报送教学科研部的材料。专项检查期间形成的专家检查记录及附件2-7评价表,由专家组在检查结束后移交教学科研部,学院留存复印件备用。

联系人:杨静,办公电话:0662-2162066。

六、总结会议安排

学校初步定于第16周召开本学期期中教学总结会议,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附件:1.XXX学院2026-2027学年第一学期第11周-第13周学风抽检情况统计表

2.备课环节质量评价表

3.作业与辅导答疑环节质量评价表

4.实验教学环节质量评价表

5.实习(实训)环节质量评价表

6.课程设计((论文)环节质量评价表

7.课程考核环节质量评价表

8.广东海洋大学期中教学检查总结表

地址:广东省阳江市江城区罗琴路1号

邮编:529500

邮箱:yjzhswb@gdou.edu.cn

电话:0662-2162001(综合事务)、2162721(组织人事)、2162085(教学科研)、2162136(学生事务)、2162163(后勤服务)、2162093(资产财务)

报警电话:0662-2162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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