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保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实验室正常的教学和科研秩序,确保师生员工安全和实验室安全,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精神,特制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实验中心消防安全制度,以切实做好防火、防爆等安全工作。
1、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广东海洋大学实验室安全制度》、《广东海洋大学教学用易爆剧毒物品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安全法规和制度,落实上级的消防工作指示,服从消防部门的业务指导。
2、本中心工作人员积极参加有关部门举办的各类消防安全知识培训,不断强化消防安全意识,并落实在日常工作中。
3、贯彻和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各安全责任人切实做到负责本人所管辖区域的消防安全。
4、各安全责任人每周都要检查所管辖区域的安全情况,实验中心不定期对全中心安全情况进行检查。
5、随时进行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险隐患,定期检查本区(室)范围内的消防设施和器材使用情况,及时维修、更换、补充,申报损坏、失效或缺失的消防设施和器材,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确保消防安全通道畅通无阻。
6、认真做好化学药品分类安全存放工作,切实消除化学药品燃烧、爆炸、中毒及其它化学伤害等隐患。
7、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坚持每次实验结束和下班前,切断电源、气源、水源(除不断电源设备外),并关好门窗(确需通风的除外)的日常检查制度。
8、禁止在实验室内抽烟和煮烤食物。
9、来本中心学习的学生和考察的人员,都必须遵守本中心的有关消防安全制度和规范。本中心工作人员有权制止违反安全制度与规范的各种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