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根据学校薪酬管理相关办法,结合校区实际情况,组织人事部在学校人事处的帮助下,经全面梳理校区教职工的工资档案,参照学校现行薪酬体系结构进行对比后,形成《阳江校区教职工薪酬结构调整方案》,经校区管委会研究通过,现予公示,公示期自发布起5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校区组织人事部反映,反映情况时请签署真实姓名,要有具体事实,否则不予受理。
联系人:戴建斌联系电话0662-2162060
附件:阳江校区教职工薪酬结构调整方案
附件1:(薪酬)关于印发《阳江应用型本科院校(筹)薪酬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附件2:薪酬结构对比表
附件3: 阳江薪酬结构建议表
组织人事部
2021年12月21日